为什么要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
1.降低信息安全风险,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
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重要原因是为了通过等级保护工作,发现单位系统内部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足,通过安全整改之后,提高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防护能力,降低系统被各种攻击的风险。
2.等级保护是我国关于信息安全的基本政策。
《国家信息化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工作的意见》([2003]27 号,以下简称“27号文件”)明确要求我国信息安全**工作实行等级保护制度。
2007年6月发布的关于印发《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7]43号,以下简称“43号文件”)。
2016年11月7日*十二届全国会*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3、合理地风险。
等保工作有没有开展就是衡量一个企业信息安全与否的一个重要标准,不仅可以有效的解决和安全风险,同时等级保护也是是国家基本信息安全制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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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保护测评流程是:
1、定级备案
准备:合格的定级备案材料
2、调研梳理
准备:①全套管理制度文档(包含记录文档)②《基础环境调研表》③《漏洞扫描报告》④《渗透测试报告》。
3、初步测评
准备:整改全套:包涵高、中、底危整改记录及其他整改过程记录。
4、整改建设
准备:①《差距性分析报告》②《整改意见书》(在问题汇总清单后撰写落地解决方案)。
5、正式测评
准备:测评机构执行:根据整改结果复测达到目标分数。
如何开展等级保护工作?
依据等保2.0,在对公有云环境下开展等级保护工作应遵循如下原则:
(1)应确保云计算平台不承载**其安全保护等级的业务应用系统。
(2)应确保云计算基础设施位于中国境内。
(3)云计算平台的运维地点应位于中国境内,如需境外对境内云计算平台实施运维操作应遵循国家相关规定。
(4)云计算平台运维过程产生的配置数据、鉴别数据、业务数据、日志信息等存储于中国境内,如需出境应遵循国家相关规定。
公有云开展等级保护一般分为两个部分:
(1)是云平台本身,在等保2.0里面明确提出:对于公有云定级流程为云平台先定级测评,再提供云服务。
(2)是云租户信息系统,比如单位门户网站系统,在迁入公有云平台后,还需要对这个门户网站独立定级备案、进行等保测评。其中,涉及云平台部分的内容可以不重复测评,测评结论直接引用即可。
不同云计算服务模式需要采取不同职责划分方式:
(1)对于IaaS(基础设施即服务)模式,云服务商的职责范围包括虚拟机监视器和硬件,云租户的职责范围包括操作系统、中间件和应用数据。
(2)对于PaaS(平台即服务)模式,云服务商的职责范围包括硬件、虚拟机监视器、操作系统和中间件。云租户的职责范围为应用和数据。
(3)对于SaaS(软件即服务)模式,云服务商的职责范围包括硬件、虚拟机监视器、操作系统、中间件和应用,云租户的职责范围包括部分应用职责及用户使用职责。
等级保护实施原则:
根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精神,明确了以下基本原则:
自主保护原则: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自主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自行组织实施安全保护。
重点保护原则:根据信息系统的重要程度、业务特点,通过划分不同安全保护等级的信息系统,实现不同强度的安全保护,集中资源**保护涉及核心业务或关键信息资产的信息系统。
同步建设原则:信息系统在新建、改建、扩建时应当同步规划和设计安全方案,投入一定比例的资金建设信息安全设施,**信息安全与信息化建设相适应。
动态调整原则:要跟踪信息系统的变化情况,调整安全保护措施。由于信息系统的应用类型、范围等条件的变化及其他原因,安全保护等级需要变更的,应当根据等级保护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重新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根据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的调整情况,重新实施安全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