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泽专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聚焦定位于服务各行各业的商业操作系统定制开发,集中于多商业应用场景、致力服务于企业打造塑造,主我司主要研发市场前沿先进的商业模式形态,以各行各业信息为载体做分享资源,构建商业生态化持续发展。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主要职责有:
1、著作权登记。受国家**委托,进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台、港、澳地区作品的著作权登记;涉外作品著作权登记和认证;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涉外音像、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合同登记;
2、著作权法律服务。主要包括:著作权法律咨询;调解著作权纠纷;代理著作权诉讼;为著作权人或著作权产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等;
3、著作权使用报酬收转;
4、著作权鉴定。应司法和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对作品的归属、侵权性质进行技术鉴定;
5、其他与著作权有关的事务。
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费用:
根据国家版权保护中心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国家版权中心将不再对软件著作登记权实行收费,采用对软件著作权登记不再收费的方式,鼓励软件著作权的人积极行使自己登记的,以此促进国家的软件创新。
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类别:
由于计算机软件分为自然人开发和企业法人开发,所以软件著作权的登记分为两种:即以自然人为申请主体的软件著作权登记和以企业法人为申请主体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由于在申请表格之中,有申请人这一选项,同时,在今后的应用之中,自然人为主体申请的软件著作权登记所得到的实惠不如企业法人所得到的(例如企业所申请的软件著作权可以作为该企业的无形财产),因此以自然人为主体申请的软件著作权登记和以企业法人申请的软件著作权是截然不同的两种类型。另外,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登记还分为著作权人申请和代理人申请。
软件著作权人所享有的,不论登记与否,均有权享有,其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表权,即决定是否将软件公之于众的;
2、开发者身份权,即表明软件开发者身份并在软件上署名的;
3、使用权,指通过复制、展示、发行、修改、翻译等方式使用其软件的;
4、使用许可权,即许可他人以一种或几种或全部的使用方式使用软件作品,并获得报酬的;
5、转让权,即软件著作权人将自己拥有的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转让给他人的。转让后,受让人享受其中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