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漆工序所采用的喷涂剂主要为油漆,有一定量的废气外排,废气的主要成分是漆雾及挥发的苯及苯系物(俗称天那水),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
一、污染物及其危害性
1.1、主要污染物:
㈠ 漆雾; ㈡ 挥发性有机废气(主要为三苯VOCS)
1.2、污染物的形成及危害性:
1.2.1漆雾:液态油漆在气压作用下形成的雾化粉尘颗粒物,呈粘稠状,透明、极易吸附在所接触的人或物体上,而且还是潜在的致癌物质,对整个大气环境造成污染。
1.2.2挥发性有机废气:主要为三苯(苯、甲苯、二甲苯)VOCS,有机溶剂是用来稀释油漆以达到物件表面光滑美观的目的,但有机溶剂极易挥发,不能长时间随油漆附着於物件表面,在喷涂及晾干过程将全部释放出来,从而形成有机废气,其特点为无色、极具刺激性,随空气的流动而扩散於大气中,能通过人体呼吸或直接作用人体,对人体的呼吸系统、血液、心肺、肝脏、黏膜、眼睛、神经等造成伤害,潜在的致癌物质,也会通过皮肤直接伤害人们。
二、设计依据与原则:
2.1设计依据:
(1)、遵循《*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遵循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3)、遵循《大气污染物控制工程》;
(4)、遵循《通风与空气调节工程》;
(5)、遵循《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6)、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27-200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7)、依据现场环境及参考厂方要求;
(8)、依据以往工作经验及参考国内外同类厂家资料;
(9)、电气工程采用设计规范与标准:
1)、GBJ54-83《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
2)、GBJ50034-93《工业企业照明设计规范》
3)、GBJ50055-93《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规范》
三、 即:苯外排浓度低于1mg/m3。甲苯与二甲苯外排浓度低于20mg/m3。总VOCs外排浓度低于30 mg/m3
水喷淋清洗工艺+UV光光催化处理+活性炭吸附工艺对其进行治理。